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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阜沙镇灯光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admin
日期:2021-04-12 10: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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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阜沙镇灯光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山市阜沙镇灯光亮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zsjyjl.com/)进行登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文件。一、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编号:ZS-JY2021-ZC0102;
项目名称:中山市阜沙镇灯光亮化工程;
采购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800000.00元,其中设计部分采购预算金额为:100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00000.00元,供应商设计部分报价不得高于10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项目最高限价及设计部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设计部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采购内容:中山市阜沙镇灯光亮化工程(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6.工期:45日历天,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令日期开始计算为准。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2月或之后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收到响应文件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供应商可无需提供相关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同时联合体各方须签定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且联合体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或与其他机构组成新的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暑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
(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牵头单位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整体资质须达到资质要求,且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不超过1家。)
3、供应商须在广东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功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三、 获取磋商文件文件方式:
1、潜在供应商可以于2021年04月13日至2021年04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53号工业楼四楼(即能龙大厦后座))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购买磋商文件时,需要提供《购买标书登记表》(可在本公告下载)及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是授权代表的)。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即可购买磋商文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2、凡已经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04月25日下午14:30 至15:00;
五、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5日下午15:00;(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广东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53号工业楼四楼(即能龙大厦后座)。
六、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七、 磋商时间:2021年04月25日下午15:00;
八、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九、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广东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53号工业楼四楼(即能龙大厦后座)。
十、 本次磋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
十一、 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应的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磋商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磋商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缴纳,本项目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
十二、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中山市阜沙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吴先生
电 话: 23402382 传 真: 23501500
联系地址: 中山市阜沙镇埠港东路21号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760-88332309 传 真:0760-88332309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53号工业楼四楼(即能龙大厦后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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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2日
2021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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